问题 | 警方对走私毒品罪可以不起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就一般的刑事司法程序而言,涉及到走私毒品犯罪行为的案件,执法机关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展开全面深入的调查与处理流程,并根据调查结果,将相关证据资料移送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及提起公诉工作。
然而针对一些特殊状况,如犯罪嫌疑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情节极其轻微、造成的危害程度较小,以至于无法被视为犯罪行为; 或者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 亦或是经过国家特赦令而获得免于刑事处罚等等,这些情况都有可能导致检察机关决定不予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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