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罪主要由多个必要条件共同构成,即具备以下四点:
首先,该罪行的实施者必须同时满足两个要件: 其一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刑事责任人,即达到法定年龄并具有完整的个人行为理解与控制能力的自然人; 其二为主观故意,即犯罪嫌疑人在主观上明确认识到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的违法性。 其次,本罪行为对标的物有着明确要求,即指触犯了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严格管理制度,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藐视。 再者,造成此次违法行为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不法分子的故意为之,也就是本罪的直接诱因——不正当购买和贩卖毒品原植物幼苗。 最后,本罪名对客观结果有具体定义,即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实施了大规模并且有一定数量的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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