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有毒有害食品罪5万以下怎么判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销售掺杂有毒、有害公害食材的案件作出裁决时,若涉及价值总额不足50,000元人民币的,应判处被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需缴纳罚金。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在生产或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此类物质的食品,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如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者,则将面临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而对于导致人员死亡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况,则将按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进行惩处。 在实际司法操作过程中,量刑的轻重程度还将结合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是否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因素进行全面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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