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的罚金规定标准是怎么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危险驾驶罪的罚金数额,在现行法律制度中并没有明文规定具体的标准,而是由当地司法机关依据犯罪案件的性质、情节以及被告方的经济状况、社会地位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方位的判断和评估。
通常情况下,司法机构往往会结合被告者在案发时血液酒精含量的高低、有无发生实质性损害结果、先前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或不良行为习惯等多个方面的信息,来确定最终的罚金金额。 若犯罪情节轻微,且被告者能够积极主动地承认错误、表达悔过之意,那么其所面临的罚金数额或许会相对较低; 然而,倘若犯罪情节严重或者被告者表现出极度恶劣的态度,那么其所承担的罚金数额很可能会相应提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