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售卖假药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明文规定,对于某些特定情境下的犯罪行为,例如可能被判刑罚为管制、拘役或是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以及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在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产生社会危害性的可能性时,均可考虑采用取保候审这一司法强制措施来进行惩戒与规范。
以贩卖假药的行为之举来看,其可能涉及到的刑事罪名为生产、销售假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所明确的,对于制造和出售假冒药品的人,应依情况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需缴纳罚金; 若情节较为严重者,则应对其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而当犯罪情节特别恶劣之时,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同时并科罚款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因此,倘若卖假药这一行为尚不足以构成特别严重的犯罪,且嫌犯、被告人同时满足上述取保候审所需的条件,比如有可能被判处的刑罚仅限于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并且在实施监外执行之后不存在引发社会危害风险的情况,亦或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因身患重病、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等特殊原因无法羁押者,此时便可依法启动并申请取保候审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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