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集资出纳是共犯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集资类案件应当有明确的职务地位和作用的分工,如果现金出纳的,涉嫌非法集资的可能性较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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