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69周岁犯故意伤害罪不给谅解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一个人达到69周岁且犯了故意伤害罪时,如果未能获得被害方的谅解,那么法院将会依据犯罪的具体情节等相关因素来确定量刑的尺度。
要知道,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这种行为,按照法律规定是要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 要是导致他人重伤,那量刑范围就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之间;倘若致人死亡或者是以极为残忍的手段致使他人重伤并造成了严重的残疾,此时的量刑则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然而,具体的量刑并不能仅仅依据这一罪名本身,还需要全面综合考虑犯罪的动机、所使用的手段以及造成的危害后果等诸多因素。 法官在进行判决时,会严格在法律所规定的量刑幅度内,紧密结合案件的实际具体情况,从而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决。 倘若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或者立功等情节,那么在量刑时可以适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如果是累犯,那就必须要从重进行处罚。 案情回顾: 69岁的小朱与小李发生争执后,小朱动手伤害了小李。经鉴定小李重伤。小朱没有获得小李谅解。小朱辩称自己是一时冲动且有自首情节,但小李认为小朱为累犯应从重处罚,双方就量刑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故意伤害小李致重伤,按照法律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小朱有自首情节,根据法律规定在量刑时可适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3、若小朱为累犯,按规定需从重处罚,法院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在法律规定的量刑幅度内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决。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