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人需要承担行政责任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特定情形下,未成年人是需要承担行政责任的。
2.法律明确规定,当年龄处于十四周岁到十六周岁这个区间时,如果犯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罪行,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然而,对于其他的行政违法行为,要是年龄在十二周岁到十四周岁之间,并且犯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导致他人死亡或者以极为残忍的手段致使他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极为恶劣,还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3.要是未成年人不满十二周岁,实施了违法行为,是不会被给予行政处罚的,而是责令其监护人进行管教。 而年龄在十二周岁到十四周岁之间,犯了特定的严重罪行且经核准追诉的,在进行行政处罚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 对于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实施违法行为,在行政处罚方面应当从轻或者减轻。 4.总之,判断未成年人是否承担行政责任以及承担的程度,必须综合考虑他们的年龄、所犯的罪行等多种因素,不能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 小朱13岁,故意杀害了小李,手段残忍致小李死亡。案件引起广泛关注后,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小朱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面临行政处罚。小胡10岁实施违法行为,未被行政处罚,而是责令监护人小静管教。小丽15岁实施违法行为,在行政处罚时被从轻处罚。 案情分析: 1、小朱13岁,虽为未成年人,但因其犯故意杀人罪,手段残忍且致人死亡并经最高检核准追诉,所以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接受行政处罚,这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2、小胡不满12岁实施违法行为,按照法律不应给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管教是合理合法的。 3、小丽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实施违法行为,从轻处罚符合对这个年龄段在行政处罚方面的规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