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检察院到法院需要多久开庭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故意伤害罪案件自检察院向法院移送之后,法院应于限定时间内召开庭审,最晚不应超出一个半月之久。
但是,若事出有因且得到了省、自治区或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批准或决定,则可能对庭期作相应的延展,具体期限可延长一个月左右。 此项安排取决于诸多因素如案情的复杂度,证据掌握的全面与否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公诉案件的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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