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赔偿谅解了能不起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特定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即使行为人涉嫌故意伤害且得到受害者真诚、完整的赔偿和谅解,亦非意味其必将获得不起诉处理。
这其中牵涉到多个复杂的考量因素。 若属于犯罪情节轻微之案件,只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无需予以刑事处罚或可予以免除刑事处罚,那么,犯罪嫌疑人将面临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处理的可能。 但是,必须明确,尽管取得受害人的谅解本身已成为一项至关重要的酌情从轻情节,却并非获得不起诉处理的必然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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