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限制减刑的三种情况有哪些方面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限制减刑的三种特定情形,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针对那些被宣告判处死刑并缓期执行的累犯;
其次是对那些因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绑架罪、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及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而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 实施限制减刑制度的目的在于贯彻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对那些严重犯罪行为的罪犯施以更为严厉的刑罚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
【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