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认定抢劫罪的人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抢劫罪作为一项严重的违法行为,在判定该罪名是否成立时,往往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核心要素:首先,行为人必须具备非法占有的意图,也就是有将他人财产据为己有的主观恶意。
其次,行为人需实际采取了暴力、威胁或其他方式,使得受害者无法抵抗、不敢抵抗或者无法意识到自己正在遭受侵害。 在此过程中,暴力行为的强度并不需要达到重伤级别,只需足以压制受害者的反抗即可。 比如,对受害者进行殴打、捆绑、监禁等。 最后,行为人必须通过上述手段,在现场直接获取到了公共或私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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