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如何认定绑架罪罪名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绑架罪,乃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采取强制手段将他人加以挟持,或是将其当作人质来要挟他人的恶劣犯罪行径。
当法院在对绑架罪进行严格甄别与定罪量刑之时,通常会系统地综合考量下列若干关键性要素:首先,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是否体现出严重的勒索财产之意图,或者是否存在其他违法乃至犯罪的险恶目的; 其次,则需审察行为人在客观方面是否真的实施了运用暴力、恐吓或者其他各种不正当手段胁迫他人的绑架行为。 在证据搜集及审查环节中,法官会重视获取并细致分析证人证词、实物证据、书面证言以及视听资料等多元化的证据来源,以便构建起一套完整且严谨的证据链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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