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拿什么武器才算抢劫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抢劫犯罪领域,对于何谓“武器”的界定并未设定明确且具体的种类限定。
通常情况下,所有能对受害者产生实质威胁,进而实现抑制其反抗之目的的工具或物品,皆有可能被视为实施抢劫行为时所使用的“武器”。 例如,我们日常生活中所熟知的刀具、枪械等,或是其他具备攻击性及威慑力的物品,诸如棍棒、电击器等等。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即便是某些看似平凡无奇的物品,若在特定情境下,被行为人用以威胁受害者,从而达成获取财务之目的,亦有可能被判定为“武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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