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根据法律规定立遗嘱公证费怎么收?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根据法律规定立遗嘱公证费怎么收? 从《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中的规定来看,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另外,对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上下不超过10%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实施的具体收费标准,并报国家计委和司法部备案。 二、办理遗嘱公证要哪些材料 当事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遗嘱书。 4、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 5、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比自书遗嘱效力大。 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遗嘱公证是我们国家规定需要收费的一种法律程序。并且被继承人写号遗嘱之后,最好是去公证处公证一下,这样能够有效的避免因为遗嘱效力问题而发生一些纠纷。 在订立遗嘱的时候就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的,尤其是很多的人员,他们想要存在公证遗嘱的话,遗嘱公证肯定是需要有一定手续费用,但是各个地方的话可以根据当地的情况来进行一些价格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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