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能否判一缓二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若同时满足犯罪情节轻微、有明显的悔过表现、不再具有再犯之虞及宣告缓刑对其所在社区无显著不利影响等条件,则可依法宣告缓刑。但对于犯罪时未满十八岁、孕期妇女或已满七十五周岁者,亦应宣告缓刑。由于故意伤害罪乃属我国刑法明定之典型犯罪类型,倘若此种犯罪行为所引发的后果并未达致重伤或死亡程度,且该名犯罪分子之行为又符合上述缓刑之各项条件,理论上讲,是有可能被判处缓刑的。
然而,究竟能否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两年,尚需依据具体案情与法院的最终裁决而定。若法院认定犯罪情节轻微、有明显的悔过表现、不再具有再犯之虞,且宣告缓刑不会对社区产生显著不利影响,同时兼顾到犯罪分子的年龄、孕期状况等因素,那么便有可能做出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两年的决定。 然而,具体的判决结果仍须结合案件的详细事实、证据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相关条款进行全面评估。若故意伤害行为极其恶劣,或者犯罪分子存在严重的犯罪前科,法院或许会考虑不予适用缓刑。因此,仅凭上述法条难以直接断言故意伤害罪是否能判处一缓二,必须结合具体案情进行深入剖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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