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不属于抢劫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下情形并不构成抢劫罪的范畴,包括但不仅限于:
1.以暴力、胁迫或其他非法手段强行掠夺他人财产,然而其所得财物并未达到本罪规定的数额较大之标准,且同时也未能体现出其他严重犯罪情节者; 2.实施抢劫行为后,能够积极主动将所夺取之财物品归还给受害人者; 3.抢劫得手后,因客观原因而导致犯罪行为未能完成,但也未对社会公共秩序及他人生命健康带来重大危害者; 4.行为人在案发后能迅速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并提供重要线索协助破案,或者在案件侦查过程中表现良好,为司法机关提供了重要证据,从而获得法律上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待遇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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