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间接抢劫罪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间接抢劫罪,系指在共同犯罪时,各犯罪者虽非直接参与实施抢劫行为,而是为他人实施抢劫行为创造必要条件,例如提供作案工具、指引行动路径或是提供哨戒服务等等,进而构成抢劫罪的共犯。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对于抢劫罪的基本刑事惩罚措施,通常参照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标准执行,同时需缴纳罚金作为附加刑责;而对具有加重情节的罪犯,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同时科以罚金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因此,对于间接抢劫罪的量刑,将依据具体案件情节及各犯罪者在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进行裁定,然而相较于直接实施抢劫行为的罪犯而言,其所面临的刑罚往往相对较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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