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绑架罪是不是得到钱才既遂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绑架罪系指行为人为实现非法勒索财务或其他不法目的,施以暴力、恐吓等手段,强行将他人拘禁并作为人质的严重犯罪行为。关于绑架罪的既遂认定标准,因其犯罪情节的差异而有所区别。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绑架罪主要分为基本犯与结果加重犯两大类情形。对于这两类情形,其既遂认定标准应有所区分。在绑架罪的基本犯中,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实际控制被害人作为衡量既未遂的关键因素。 然而,当出现结果加重的特殊情况时,即被绑架人不幸身亡的情况下,则应采取结果加重即视为既遂的原则,也就是说,无论行为人是否已成功控制被害人,均可构成绑架罪的既遂形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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