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外伤斗殴是否属于犯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该问题的解答应当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研究与分析。
首先,当行为人对他人实施暴力行为仅仅导致对方轻微受伤且仅限于皮肤组织出现擦伤等微小创口时,在多数情况下,此种轻度伤害并不足以达到刑事犯罪的严重程度,因此不负有刑事责任。 然而需注意的是,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相关规定,行为人仍然需要负担民事责任以及接受治安管理处罚。 其次,若行为人的攻击行为已使他人遭受轻伤及以上级别的伤害,这种情况就很可能涉及到故意伤害罪行,相应地,行为人将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具体而言,参与斗殴事件的各方人员可能会被判定为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或者即使未达到故意伤害罪所设定的标准也极易构成的过失伤害罪;而若是导致他人不幸离世这一更为严重的后果,那行为人甚至可能被判定犯下故意杀人罪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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