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伤二级追逃有追诉期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重伤二级追逃是存在追诉期这一规定的。
在《刑法》中明确,当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时,追诉时效便是十五年。 重伤二级属于重伤的范畴,倘若其对应的量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追诉期就为十五年。 在追逃的整个过程中,司法机关始终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追诉。 追诉期的计算方式是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开始,倘若犯罪行为存在连续或者继续的状态,同样也是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算。 即使犯罪嫌疑人在追诉期内选择了逃匿,只要司法机关已经对此进行了立案侦查,那么就不会受到追诉期限的限制。 然而,如果超过了追诉期,通常情况下就不会再追究刑事责任了,但可能会产生其他的法律后果,像民事赔偿等方面的责任依然需要承担。 这一规定既体现了法律对犯罪行为的严肃追究,在一定条件下又考虑到了实际情况的复杂性,以确保法律的公正与合理。 案情回顾: 小朱故意伤害小胡致其重伤二级后逃匿。多年后,司法机关准备对小朱进行追诉,此时引发争议:小朱逃匿多年,是否已过追诉期,司法机关能否继续追诉? 案情分析: 1、若小朱重伤二级对应的量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期为十五年,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算。若未超十五年,司法机关有权追诉。 2、即使超追诉期,但只要司法机关已立案侦查,小朱逃匿也不受追诉期限限制,可继续追诉。若超追诉期且未立案侦查,通常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民事赔偿责任仍需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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