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多久才能结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公诉案件的审理期限应控制在二个月内完成宣判工作,最晚也不能超出三个月。
然而,对于可能被判处死刑判决或附带有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具备特殊情形的案件,则可经过上级人民法院的特别许可适当延长审理期限三个月; 若存在特殊情况仍需进一步延长的,须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此外,如人民法院因变更管辖而受理的案件,其审理期限将自变更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开始计算。 同样地,人民检察院在补充侦查过程中所完成的案件,待补充侦查工作结束并将相关材料移交人民法院之后,人民法院亦应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关于交通肇事罪这一类公诉案件,其审理期限理应严格遵守上述法律规定。 因此,理论上讲,交通肇事罪的审理期限不应超过三个月。 然而,在实践操作中,由于案件的复杂程度、补充侦查、上诉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审理期限可能会有所延长。 最终的结案时间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法院的审理进度进行综合判断与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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