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立案了能撤销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立案之后,在特定情境之下是具备撤销可能的。
例如在案件立案之初便发现实际上不存在任何犯罪事实、犯罪行为本身早已超过法律所规定的追诉期限、根据国家发布的特赦令而被宣告免于刑罚处罚、或者犯罪嫌疑人已经离世等等情况,此时都应该依法撤销该案件。 然而,案件的撤销必须要经过严谨的审查以及严格的审批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