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立案后能否撤案申请执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案件立案之后,是否能够撤销该案件还需依据具体情况进行仔细分析和判断。
通常而言,当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且危害性较小,不足以被视为犯罪的情况下; 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 经过特赦令而免除了刑罚的情况; 依照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但并未有人提出控告或控告被撤回的情形;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已死亡的情况; 以及其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这些都是有可能撤销案件的。 然而,若案件事实清晰明了,证据确凿充足,应当对相关人员追究刑事责任时,通常情况下是无法撤销案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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