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8项罪名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未成年群体涉及的八大类犯罪行为主要涵盖了蓄意谋杀、致使他人重伤或死亡的恶意伤害行为、强暴女性的性暴力犯罪、实施暴力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抢劫罪行、非法买卖和运输毒品的恶行、纵火焚烧房屋等财产的放火罪以及引发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爆炸罪行,以及采用投放危险物质此类极具危险性的手段进行破坏活动的投放危险物质罪。
为了确保未成年人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为此做出了明确且细致的规定。 具体而言,依据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年满16周岁以上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然而,对于年满14周岁但尚未达到成年年龄的青少年来说,如果其犯有更严重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使他人重伤或死亡、性暴力犯罪如强奸、暴力抢劫、非法买卖和运输毒品、故意纵火焚烧财产、实施破坏公共安全性的爆炸罪行和投放危险物质罪等行为,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另外,对于年满12周岁但尚未达到成年年龄的青少年来说,如果其犯有更为严重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行,并导致他人死亡或者使用极其残忍的手段使他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极为恶劣,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严格审核批准后,也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我国法律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未成年罪犯实行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政策,以此来彰显我国法律在严厉打击犯罪行为的同时,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关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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