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火罪和放火罪立案标准区别包括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失火罪与放火罪这两种犯罪行为的立案标准之间的重要差异性在于主观方面的表现,构成要件的不同决定了它们的定性以及量刑标准不同。
失火罪通常被认为是行为主体因为自身的过失而间接导致火灾发生,并且这种火灾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已经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标准; 然而,放火罪则是指行为人为恶意地放火造成公共安全隐患,其主观恶性明显存在。 在生活中,失火罪常常是由行为人的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所引起的,例如在没有完全熄灭烟蒂的情况下离开,从而引发火灾事故; 反之,放火罪的主体通常明知道自己的行为将会导致火灾的发生,并且对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威胁,但是他们仍然积极地采取行动去实施这样的行为。 在立案标准方面,失火罪需要行为人的行为所导致的后果必须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比如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 而对于放火罪来说,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放火行为,并且对公共安全构成了实质性的威胁,那么就应该立即展开调查以确定是否应当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