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拘禁不立案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非法拘禁案时若公安机关未予立案侦查,您可依据如下步骤处理:首要步骤是向公安机关索要不予立案的书面告知书。
收到此函之后,您可以就公安机关的决定向作出该不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倘若对复议结论仍然感到不满,您有权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复核请求。 除此之外,您还可以向检察机关提交立案监督申请,由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进行审查,如经审查认为应予立案,则会敦促公安机关启动立案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立案监督】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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