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诉时效撤案怎么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明文规定,刑事追诉期指的是能够依据法律条文对违法者进行刑事责任追溯的有效期限。
在此期间内,司法机构具备按照法律程序追究被告刑事责任的权利; 然而若超出该期限且无其他特殊法定规定,则将不再对其进行刑事责任追究。 关于刑事追诉期的撤案计算方式颇为繁琐,通常情况下是从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 若犯罪行为存在持续或延续的状况,则应自犯罪行为结束之日起算。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以及国家安全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已受理相关案件之后,若犯罪嫌疑人试图逃避侦查或审判,则不受刑事追诉期的限制。 此外,如果被害人在刑事追诉期内提出控告,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却未予立案处理,同样也不受刑事追诉期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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