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初犯抢夺罪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第二百六十七条明文规定,抢夺罪的法定立案标准取决于其对公私财产所造成的损害程度。
即涉案金额若大到一定程度,或频繁发生此类恶行,即便每次所得不多,依然可能触犯抢夺罪名。 至于具体的立案金额上限,则须根据相关官方司法解释加以明确,并需注重参照当地经济发达状况以及物价水平进行配置。 诸如,诸多司法解释认为,对于涉及抢夺公私财产的价值在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之间的案件,即可被认定为“数额较大”并予以立案处理。 反之,若涉案金额超出此范围,抑或是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如采用暴力、恐吓等手段实施抢夺,或者针对残疾人士、老年人群体、孕妇及未成年人的财产进行抢夺等情况,均有可能构成抢夺罪。 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倘若抢夺过程中还携带有武器装备,那么即便涉案金额较小,也有可能按照抢劫罪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因此,在判定抢夺罪的立案标准时,必须结合实际案件情况与相关司法解释进行全面分析与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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