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可以构成挪用资金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其所在的组织并非直接涉及到挪用资金犯罪。
在我们讲述的挪用资金罪中,行为人施行这些非法行为的实施者是公司、企业或是其他类型的组织中的员工,并不是整个组织本身。 若是这个组织采取了相应的做法对私有财产进行擅自调度,可能会被认为已经涉嫌了其他的犯罪行为,例如我们熟知的挪用公款罪名。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下,责任人是那些担任国家职务的工作者。 因此可以明确的说,准确来说,只有具体的个人才能够成为挪用资金罪的行为责任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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