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包庇罪与行贿罪竞合的情况如何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包庇罪与行贿罪呈现竞合关系时,应当依据具体案件的犯罪情节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裁量及惩处。
通常情况下,将按照处罚程度较为严重的犯罪依法定罪并予以相应惩罚。 其中,所谓包庇罪,系指行为人为明知是已经构成犯罪的人提供藏身之处、财务资助,协助其逃避法律制裁或提供虚假证言进行掩护的行为; 至于行贿罪,则是指为了谋求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公职人员输送财物的违法行为。 在这两种罪行发生竞合的情况下,我们必须全面权衡各种犯罪手段、造成的后果以及对社会产生的危害性等多方面因素,从而确定最终适用的罪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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