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贪污罪的主要当事人通常被认定为国家公职人员。
贪污罪源自于这类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所实施的不当行为,即他们利用职业优势,通过私吞、盗窃、欺诈或采用其他非法手段来取得公众财产所有权。 至于这些犯罪分子,我们称之为“国家工作人员”,即那些参与国家治理和服务的人员群体,这些人的身份可能涵盖了各级政府机构中的公务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各类人民团体中的公职人员,甚至还包括那些受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以及其他依据法律规定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
【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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