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行贿罪的金额多少可以立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行贿犯罪案件的定罪起点通常是人民币三万元或等值外币。
然而,对于行贿金额虽未达到此标准,却具备以下情况之一者,同样应当按照行贿罪予以严厉打击并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一,行贿对象超过三人以上; 第二,凭借违法所得进行贿赂行为; 第三,借助行贿手段谋求职务上的晋升或者调整; 第四,向肩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要监管职能的国家官员行贿,以此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第五,向司法权威人员行贿,严重损害司法公正性; 第六,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总计高达人民币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之间。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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