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贿罪的主体认定有何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法理论中的行贿罪中,其犯罪主体通常为一般的自然人,意指已经达到了法律所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备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之人。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除此之外,单位也被视为行贿罪的潜在犯罪主体之一。 至于如何判断行贿罪的主体即是否存在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故意并实施了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行为,则是我们在进行司法实践操作过程中所需要关注的重点所在。 在对行贿罪主体进行认定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全面地考虑到其主观意图、客观行为及其可能带来的社会危害性等多方面的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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