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贿罪如何构成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行贿罪”乃指为寻求不正当之利益而向国家公职人员交付财物之行为。
欲构成此种犯罪,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主观上存在着谋求不当利益这一明确意图; 2.实际中实施了向国家公务人员交付财物的特定举动; 3.交付的财物数额较大。 在对行贿罪进行法律判断和认定过程中,务必全面审视行为人的真实意图、行贿手段方法、行贿指向对象及涉及其谋求利益性质等多重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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