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范围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运用职务上所赋予的职权,非法地将公共财产据为已有,或者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行为。
贪污罪的犯罪范围广泛,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情况: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产,例如将公款擅自挪作他用; 通过伪造财务报表、虚构支出等方式,非法获取公共财产; 未经合法程序,擅自处置或占用公共财产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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