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人不能成为贪污罪的主体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贪污罪的责任人被认为是具有特定身份的人士,具体而言,以下这些人无法成为贪污罪的被告人:1.非国家公职人员,例如私营企业的普通员工、个体工商户等等。
2.在非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中担任职务的人员。 3.在村民委员会等基层农村组织中任职,但并非在协助人民政府进行行政管理工作期间的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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