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贿对方没收构成行贿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即使行贿的对象并未实际收取所赠财物,也有可能被判定为行贿罪。
然而,判定是否构成行贿罪并非仅以受贿方实际接收财物为准绳。 若行贿者在主观上存在着谋取不合法利益之意图,而客观上又实施了向国家公务人员赠送财物的举动,那么无疑便构成了行贿罪。 为了获取不法利益,向国家公务人员赠送财物的行为,便是行贿罪的表现形式。 在经济活动中,若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向国家公务人员赠送财物且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以各种名义向国家公务人员提供回扣或手续费,都将被视为行贿行为进行处理。 倘若因为受到威胁被迫向国家公务人员赠送财物,但并未从中获得任何不当利益,则不能被认定为行贿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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