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现金多少算较大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贪污罪的认定,值得关注的一点是,对于贪污金额在三万元人民币以上但不足二十万元人民币的情况,应被视为“数额较大”。
贪污罪作为一种严重的职务犯罪类型,对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行产生了极大的损害。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之规定:对涉嫌犯贪污罪者,将根据其所涉情节的轻重程度,分别按照如下条款进行法律制裁:首先,若行为人所实施的贪污行为涉及较大的贪污金额或存在其他较为严重的情节,将面临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附加经济上的处罚即罚款。 其次,若贪污行为的金额较大且涉及特别严重的情节,应对其处以三年以上但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同时罚款或者没收相应的个人财产。 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是,对于贪污金额特别巨大的情况或涉及其他极其严重的情节,应对行为人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罚款或者没收其全部财产。 此外,如果行为人的贪污行为已经导致国家及人民的利益受到特别重大的损失,则可能面临无期徒刑甚致死刑的严厉惩处,并且必须同时没收其所有财产。 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贪污罪的认定并不仅仅取决于贪污金额的大小,还需结合贪污行为的具体情节、所带来的实际后果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与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