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临时工受贿罪的认定和处罚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政府临时工受贿罪的判定过程中需关注多种关键性因素。
首先,需要审查该临时工作人员是否通过利用自己职务上的特殊便利条件,为他人谋求不正当利益,收受或接受他人的不法财物。 若在此期间该临时工从事的岗位具有一定程度的官方性质,且他们所实施的收取财物之举与其实际承担的工作责任及义务存在紧密关联,那么便有可能构成受贿罪行。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国家公职人员在日常工作接触中,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强制取得他人的财物,或者非法收取他人财物,以满足他人提出的非法利益要求,均视为受贿罪行。 国家公职人员在进行经济活动时,未经上级部门批准,收取各种冠以各种名目的回扣、手续费,而将这些钱财私自占有的,同样应视作受贿行为处理。 ”针对受贿罪行的惩治措施,则需依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量刑标准亦会有所差异。 通常而言,受贿金额达到一定规模或者存在其他较为严重的情节,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需缴纳罚金。 若受贿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更为严重的情节,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至于受贿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极其严重的情节,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若受贿金额特别巨大,并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了特别重大的损害,将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致死刑,同时还需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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