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行贿罪不成立的情况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是行贿罪在实践中可能被判定为不成立的若干种情形:
首先,行贿行为并非出于单位整体的意愿,而仅仅是由个别员工实施的个人行动,并且未能展现出整个单位的利益所在; 其次,行贿行为的目的并不是对不正当利益的追求,例如仅仅是为了加速正常、合法程序的执行进度; 最后,行贿金额尚未达到法律规定的追诉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
【单位行贿罪】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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