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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受贿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吗
分类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贿罪的犯罪行为主体具备一定的特殊性。
具体而言,这种特殊性表现在他们被划归为国家工作人员这一特定范围内。
然而,何谓国家工作人员呢?它是指那些在国家各级机关部门、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及各类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
同时,也包括由上述国家机关、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至非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以及其他依据法律规定,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这些人同样可以被视为国家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
【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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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22:3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