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仅有人证可以定受贿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审判过程中,仅仅凭借某一位证人所提供的证据材料,往往无法明确判定受贿罪责。
待到具体确认真正确和危害程度时,我们应对所收集到的各色各样的证据进行详尽的分析与整合,形成相对完整的证据链条。 尽管人证作为各类证据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无可替代的地位,然而,仅仅依赖于这一类单一的证据材料,却极有可能由于证人本身存在的情绪波动、主观臆断或受其他因素干扰等诸多因素而致使其证词缺乏稳定性与可信度。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我们普遍认为,受贿犯罪的确立往往需要结合物证(例如涉案贿赂财物等)、书证(如相关的合同协议、账簿等文件凭证)、声像资料等多种类型的证据,从而达到充分证实受贿行为的确凿存在及其对社会公正造成破坏这一犯罪事实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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