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刑法中的诈骗罪与贪污罪在特定场景下通常会并列展开。
诈骗罪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中,意为:
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采用捏造虚假事实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手法,获取数额巨大的公私财务的行为。
而贪污罪则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侵占、盗窃、欺骗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犯罪行为。
若一个个体在实施普通诈骗行为的同时,还在其担任国家公务人员的职责范围内实施了贪污行为,并且这两种行为都满足了各自罪名的构成要件,那么就有可能对该个体同时判定犯有诈骗罪和贪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