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托人构成行贿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基于谋取不当利得,向国家公职人员赠送贵重物品、巨额资金的行为,构成了严重且明确的行贿罪。若行为人在向国家公职人员送上财务时,其目的就是为了获得非公正的利益,那么,此行为人极有可能会被判断为行贿罪犯。然而,是否确实符合行贿罪的认定标准,还需要综合考量各类实际情况与相应的证据资料。若证明行为人赠送物体给国家公职人员仅仅是为了追求合法权益,抑或是因为受到了胁迫而被迫捐赠财务,并且未从中得到任何不公正的利益,那么,此类行为人便未必构成真正意义上的行贿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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