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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贪污罪的公款如何定性
分类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法律条款,明确规定了贪污犯罪所涉及的“公共财物”及“国有财物”的范畴。同时,若有国家工作人员在其职务活动中,不正当获取并私自占有此类财物者,将被认定为贪污罪行。此外,若有接受委托负责管理、经营国有资产的个人或组织,未经合法授权而擅自侵占国有财产,亦将按照贪污罪进行处罚。而对于与上述涉案人员存在关联互动的情况,依法将以共同犯罪论定其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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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8 2:4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