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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贿罪成立的数额标准怎么界定
分类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法典中,针对行贿罪并未设定有着严谨且固定的金钱数量限制的判别标准,而是以其情节的严重程度作为评判依据。通常情况下,当涉及到的贿赂财物的价值相对较高,或者对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时,就有可能被认定为行贿罪。然而,具体是否构成犯罪乃至裁量刑罚的轻重,则需要结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性考量,例如行贿的次数、贿赂财物的金额、行贿者所抱有的意图、实际所引发的后果等等。除此之外,法院法官还将深入分析行贿行为是否影响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是否导致公共财产的不当流失等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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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23:0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