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款罪的最新法律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具体诠释,挪用公款罪是专门指代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其职责过程中,通过职务上所具有的便利条件,非法擅自将公款用于私人用途,或实施涉及违法活动的行为;同时,如果公款被被告人以非法盈利为目的进行了大量的挪用,并且挪用时长超过了法定的三个月期限仍未能偿还的情况也将被视为挪用公款罪。对于上述情况,相关责任人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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