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哪里立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涉嫌贪污罪的案件需要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则需遵循刑事案件通常由犯罪发生地的公安机关负责管辖并展开全面调查的原则。但是,当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具有优先管辖权时,也可以由该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此外,对于犯罪行为的实施地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活动相关的所有地点,即便犯罪行为在这些地点具有连续性、持久性或尚未停止的情况下,只要犯罪行为仍在持续进行中,任何一个地方的公安机关均有权对其进行管辖和调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直接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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