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挪用公款罪的认定有几种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挪用公款罪的确认,需遵循以下几项要素:
首先,它侵犯的主要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这一核心权利; 其次,作为犯罪主体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具有其独特性和重要性; 再次,从客观角度来看,该罪行集中体现在行为人通过职务之便,私自将公款用于个人目的的不法活动,或相对较大规模的盈利活动,甚至是将大额公款挪用超出法律规定的三个月期限而未能及时归还的情况。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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